“我没参与”“我没分钱”“我记不清了”“凭什么判我死刑”……在“泰安入室抢婴案”庭审现场,叫多主犯曾小孩矢口否认罪行。年叔

“我叫了你30多年叔,没想湖北广汉新闻网没想到是到把的孩你把我的孩子抢走了,这个事是抢走最让我气愤的。”对于邻居袁永贵参与抢婴,叫多但在法庭上全盘否认罪行,年叔受害人姜甲儒的没想父亲说。

3月28日,到把的孩媒体详细披露该案一审、抢走二审细节,叫多包括曾小孩在听到一审判决后情绪失控对同伙、年叔受害人家属破口大骂的没想湖北广汉新闻网画面。

袁永贵
2006年10月左右,到把的孩山东济宁的抢走曾小孩得知刘某强、苏某娥夫妇欲寻找一男婴抱养,产生盗窃男婴出卖之念,纠集吕光东、王绪勇参与作案。
2006年12月4日1时许,上述3人翻墙进入泰安肥城市的姜某丙家,曾小孩、王绪勇采用暴力、威胁手段控制住姜某丙夫妇,吕光东进入卧室内将姜某丙的孙子姜甲儒(被害人,时年8月龄)强行抱走,后交给刘某强、苏某娥夫妇,收取现金28600元。
2024年1月,警方利用先进的人脸识别技术,终于在山东济宁找到了姜甲儒,并于同月抓获曾小孩等人。
2025年9月19日,泰安中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曾小孩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吕光东、王绪勇被判无期徒刑,告知上述3人姜某丙家有小孩的袁永贵被判有期徒刑15年。

据悉,袁永贵与受害人是同村邻居,两家相距走路不到3分钟。该案一审宣判后,曾小孩、袁永贵提起上诉。
2026年3月24日,山东省高院委托泰安中院进行二审宣判,依法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本裁定为终审裁定。
来源:人民日报微信综合长安街知事、CCTV-12《入室抢婴案庭审实录》

